伊金霍洛旗发布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奖励氢能项目
6月20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发布了《伊金霍洛旗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在氢能方面,《政策》指出:1、支持氢能供应保障。对新建氢气产量在5000吨/年及以上的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根据其年氢气实际销售量给予奖励。其中2022年投产的奖励1000元/吨,2023年投产的奖励600元/吨,2024年投产的奖励300元/吨;2、支持新能源整车产品推广应用。2022年之前购置的符合国家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示范应用要求的燃料电池重卡,并在我旗注册登记的,给予购车主体8万元/辆的购置补助;3、支持车用加氢站基础设施布局建设。2024年底前,对在我旗辖区内投运、符合上海城市群燃料电池汽车推广示范应用任务要求的加氢站建设项目,按照市级补助政策标准,1:1给予加氢站建设经营主体补助。